2021年7月5日星期一

房屋抵押業務辦理流程及要件

       ●辦理流程

  ◎取號

  ◎房屋抵押窗口辦理房屋抵押業務

  ◎申請人持產權處出具的房屋交易與產權二胎房貸確認單(抵押)及相關抵押材料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抵押登記。

  ●辦理要件

  ◎辦理一般抵押或房屋二貸最高額抵押業務要件:

  1.借款合同(原件);

  2.抵押合同或最高額抵押房屋二胎合同(原件);

  3.房屋所有權證(原件及複印件);

  4.抵押權人授權委托書(原件);

  5.抵押人及抵押權人代理人身份證明(原件及複印件);

  6.其他必要材料。

  ◎辦理抵押權變更業務要件:

  1.抵押權展期協議(原件);

  2.房屋所有權證(原件及複印件);

  3.房屋他項權證(原件及複印件);

  4.抵押權人授權委托書(原件);

  5.抵押人及抵押權人代理人身份證明(原件及複印件);

  6.其他必要材料。

  ◎辦理再抵押業務要件:

  1.主債權合同(原件);

  2.抵押合同或最高額抵押合同(原件);

  3.房屋所有權證(原件及房貸二胎複印件);

  4.聲明(抵押權人的聲明);

  5.抵押權人授權委托書(原件);

  6.抵押人及抵押權人代理人身份房子二胎證明(原件及複印件);

  7.其他必要材料。

  注:

  1.抵押合同不強制要求公證;抵押合同可以是銀行的版本。

  2.抵押人無法到場的,需提供公證後的授權委托書原件。

  3.房屋所有權證複印件需含房屋平面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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