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辦理流程
◎取號
◎房屋抵押窗口辦理房屋抵押業務
◎申請人持產權處出具的房屋交易與產權二胎房貸確認單(抵押)及相關抵押材料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抵押登記。
●辦理要件
◎辦理一般抵押或房屋二貸最高額抵押業務要件:
1.借款合同(原件);
2.抵押合同或最高額抵押房屋二胎合同(原件);
3.房屋所有權證(原件及複印件);
4.抵押權人授權委托書(原件);
5.抵押人及抵押權人代理人身份證明(原件及複印件);
6.其他必要材料。
◎辦理抵押權變更業務要件:
1.抵押權展期協議(原件);
2.房屋所有權證(原件及複印件);
3.房屋他項權證(原件及複印件);
4.抵押權人授權委托書(原件);
5.抵押人及抵押權人代理人身份證明(原件及複印件);
6.其他必要材料。
◎辦理再抵押業務要件:
1.主債權合同(原件);
2.抵押合同或最高額抵押合同(原件);
3.房屋所有權證(原件及房貸二胎複印件);
4.聲明(抵押權人的聲明);
5.抵押權人授權委托書(原件);
6.抵押人及抵押權人代理人身份房子二胎證明(原件及複印件);
7.其他必要材料。
注:
1.抵押合同不強制要求公證;抵押合同可以是銀行的版本。
2.抵押人無法到場的,需提供公證後的授權委托書原件。
3.房屋所有權證複印件需含房屋平面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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